全国热线:400 0087 916
根据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相关规定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医〔2016〕1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要求,现修订《浙江省药品再注册收费指南》(附件1)和《浙江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指南》(附件2)有关事项。
特此通告。
附件:1.浙江省药品再注册收费指南
2.浙江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指南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上一篇:【浙江】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优先、应急审批程序意见征求中
下一篇:【浙江】制定防疫所需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
活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