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退回药品和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公告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中“关于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的要求,我局现对2022年4月1日起提交注册申请并按原收费标准缴纳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的102家注册申请人办理退费事宜,拟退费的注册申请人名单及退费金额详见附件1。 请上述102家注册申请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以下退费办理材料: 一、收款收据及银行账户信息(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如注册申请人有多个品种需办理退费,收据金额可汇总开具),快递至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417室,联系人:许娟,联系电话:025-83273613,邮编210008。 二、注册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Excel表(格式模板详见附件3)并发送至xuj@da.js.gov.cn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 2.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的收款收据格式模板及银行账户信息模板.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