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牵头,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参与起草的《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原则》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发送至邮箱wys-xbs@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人:马立翠 电话:010-53852600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
2021年3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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