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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该文件第四条关于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一项里,从2018年8月1日起,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在现行基础上下降30%,对于8月1日已经按原来行政费收取的企业退费问题等与财政部门商量后再处理,具体细节要等待相关部门的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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