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临床评价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临床评价资料要求,提高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中心组织起草了《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临床评价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衷心希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将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8年11月12日前反馈至我中心审评一部。
联系人:杨鹏飞、王晶
电话:010-86452601,010-86452603
电子邮箱:yangpf@cmde.org.cn,wangjing@cmde.org.cn
附件:1.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临床评价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
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临床评价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类别代号为10-01-01,按照不同功能可包括血浆、血小板采集机及其他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
本指导原则是2015年发布的《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112号)》的补充,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①同品种产品临床评价要求;②临床试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