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
国药监函〔2018〕43号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请示》(津市场监管械注〔201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请示中所附实施方案。方案中有关内容与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方案执行。
二、请你委结合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报送实施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
国药监函〔2018〕42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粤食药监局许〔2018〕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请示中所附实施方案。方案中有关内容与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方案执行。
二、请你局结合广东省医疗器械监管实际,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报送实施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随着注册人制度的落地,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企业生产成为趋势。致众作为国内优秀的医疗器械咨询服务机构之一,打造了致众医疗器械合同制造平台(CMO)专门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全面的设计、制造和产品管理服务,并同时具备四大优势:
一、基于对医疗器械法规的深刻认识和丰富的产品注册经验
二、培养了具有产品研发、体系管理、生产管理以及临床经验的专业团队
三、一直坚持打造医疗器械技术转化的“小生态”,建立“互信、互助、互补、共享”的资源库,可为委托人提供优质、可靠的供应商或合作伙伴。
四、致众拥有专业的配套实验室,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致众CMO平台不仅可以加快医疗器械产品上市速度,而且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有效降低产品综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