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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意见的通告

2016-08-10 32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精神,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医[2016]120号)。进一步做好本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工作,省局拟对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有关事项进行通告,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88---81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联系电话:0571-88903315,传真0571-88903236

 

 

规划财务处

201688

下载附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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